讨论但认为现有立法已经相当严格。税和为减少纳税而进行的欺诈行为已经属于第号法律第条所涵盖的犯罪行为。此外必须注意加大对这些行为的刑事定罪力度。毕竟刑法遵循最小干预原则根据该原则刑法只能作为最后手段使用特别是在巴西因为监狱系统的不稳定是出了名的。在逃税的情况下除了规定的刑事制裁通常可以通过支付所欠税款来免除之外还存在严厉的惩罚性罚款和行政制裁。换句话说非刑事制裁可能会严重影响逃税者的资产甚至影响其经济活动说道。
律师还为定期债务人和偶尔债务人之间的区别进行了辩护。“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监控和识别大型逃税者即所谓的持续债务人。这 沙特阿拉伯电话号码数据 些债务人与偶尔和重复的债务人不同他们只是拖欠税款他们利用不缴纳税款作为非法获得市场份额的方式不仅严重损害了财政部而且还损害了商业环境。这些人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但不一定是在刑事领域。这是在国民代表大会上进行的有效讨论”他总结道。错误的前提的副犯罪学家迭戈·恩里克表示该提案基于“绝对错误的前提即犯罪活动中。

需要进行详尽的成本收益计算”。“现在这样的计算取决于商界甚至不知道的变量例如被税务机关罚款的可能性、罚款金额、监禁刑期、行政诉讼的持续时间和刑事诉讼的持续时间。程序等以及需要有一定的“准备金”以便在被发现时缴纳税款这完全不符合巴西商业实践的现实”他说。对于迭戈·恩里克来说逃税的动机比人们想象的更加幼稚。“这是贪婪、行政无能的结果或者有时是公司(和商人)生存需要的结果公民甚至不知道消除缴纳应缴税款的惩罚的规则。